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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大众点评] 干警泄露扫黑线索致举报人被打,这样敷衍督导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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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警泄露扫黑线索致举报人被打,这样敷衍督导组?

据媒体报道,7月13日,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》。通报披露,隆德县公安局将督导组转交的举报线索,违规泄露给了被举报人、隆德县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,赵慧得知后,对举报人及其前来问询的儿媳进行两次殴打。

事后,隆德县委常委、公安局局长安继海被免职,赵慧被开除党籍、刑拘,另有多位公安干警被处理。事情看似告一段落,但背后折射出的问题,仍然留给我们太多余思。

这当中,有两个选择令人诧异。一是,当督导组把举报线索交给办案单位,也就是隆德县公安局时,隆德县公安局非但没有积极开展调查,反而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了被举报人;二是,被举报人在收到自己被举报的消息时,不是积极反思,主动交代问题,而是肆无忌惮报复举报人。

这两个层面的“胆大妄为”还是在提醒我们,一些地方的保护伞及黑恶势力,要么是恶习积弊难改,总是下意识地诉诸暴力,用拳头代替思考;要么是,虽然感受到了扫黑除恶的浓烈气氛,但依然心存侥幸,觉得查不到自己、奈何不了自己。

类似“胆儿肥”的案例不止一起。比如上个月,在陕西汉中西乡县,督导组离开的第二天,该县公安局长席东兴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屈翔、汉中市检察院调研员王建庆等人,竟然聚在一起赌博。对于这种心态,震慑恐怕已经不大奏效了,还要加大查处的力度,提高发现的能力,通过一件件“身边案例”,让其心存敬畏。

近期以来,全国各地打掉不少黑恶势力保护伞,这当中,不乏一些地方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干警。公安机关,是直接参与保护民众的第一道盾牌,也是日常生活中,我们最为需要的、也是最厚实的那一块。一旦他们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,对民众的伤害就是最为直接和巨大的。

此外,隆德县的案例也反映出,在一些基层地区,黑恶势力盘根错节,甚至尾大不掉,不能轻易地让他们自己去查自己,必须让具体的扫黑除恶工作,在透明的、有监督的前提下进行。如果民众反映问题的热情,被有些人转化为打击报复的捷径,那不仅是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极大破坏,也是对社会安全感极大破坏。

说来道去,对于普通民众来讲,扫黑除恶带来的最大福利指向,就是安全感。安全感靠什么建立?首先是管住权力不任性,然后监督权力不渎职,最后督促权力不失职。

扫黑除恶打伞是一个打破的过程,也应是一个重建的过程。在清除存量的基础上,把法制有条不紊地贯彻下去,最终构建法治意识、形成法治氛围,才能保障社会长治久安、民众安居乐业。

而就此事件而言,不论是隆德县公安局局长被免职,还是殴打举报人的派出所所长被刑拘,无不显示出,提供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线索的民众,将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保护。扫黑除恶,就是要坚决地“打伞破网”,“保护伞”平时为黑恶势力“站台”,回过头来还能打击报复举报者,对这种事件就该零容忍。


点评:这属于老风气在那里还存在,现在习的天下,就不应该再有了,打要往死里打这些败类吧,都这么多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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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下去谁敢举报?我建议应该可以匿名邮箱举报,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去关注社会的风气,但是这则新闻看完还是让人心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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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检法举报必须是实名,不然不予理会,这是法制,是社会公平基石的一部分。在这个时代还敢公然无视法律,虽然你是自治区,只要曝光了,督察组或者巡视组来了,一个都跑不了,这是动摇社会稳定的极其恶劣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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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lyp1987 金币 +4 认真回复,奖励!春节期间奖励加倍 2020-1-29 01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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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要轻伤结果才构罪。

对方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,或者聚众斗殴罪。

现在在扫黑除恶,对方如果是黑恶势力,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当地扫黑办举报。中央督导组去年督导十个省市,今年督导剩下的,如果确实是黑恶势力,当地不处理,可以向中央督导组举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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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确实是个好政策,让社会风气得到好转,幸福指数必然会上升,就是要把这些保护伞全清理出去,我们的社会才就安定,才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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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56990999 金币 +2 认真回复,奖励! 2020-3-4 21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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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犯法罪加一等。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。类似这样的情况,领导免职,当事人刑拘。这是一个流程。最后还要看是否法办入刑。如果最后只是单单的一个纪律处分,这就是典型的人情大于法律的判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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