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伙遭两男子先后强行奸污
18日凌晨,在石家庄打工的李明和老乡喝酒后独自回住处,途中坐在河北省人民医院西门外的花池边睡着。两名理发师陈聪和徐建酒后路过此处,看到了李明。
陈聪后来在警方处所做的笔录显示,当时他问李明为什么在那儿坐着,李明不愿回答,陈聪让李明换个地方坐着,双方就此发生了口角。
李明称,陈聪和徐建对他进行了两次殴打。第一次殴打过程中,陈聪要求李明把钱拿出来。李明拿出了仅有的19元现金,趁黑将手机塞到身后的草丛里。
因为嫌李明拿出来的钱少,两名嫌疑人拉扯着李明往案发地点以北走了七八米左右后,再次对李明进行了殴打。这两次殴打,致使李明头部肿胀,两只眼睛几乎睁不开,耳朵、嘴唇都有渗血。
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让李明不堪回忆:一名嫌疑人突然让李明脱衣服。为了避免挨打,李明不得不将毛衣、裤子等全部脱光。他没有料到,两男子先后强行奸污了他。
李明回忆,整个过程持续了30分钟,他被打得无还手之力,幸好一名出租车司机路过看到并报警。李明讲述的案发过程,在两嫌疑人所做的笔录中得到了印证。
两名嫌疑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都表示并无同性恋倾向。
19日,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李明依然无法睁开肿胀的眼睛,但一直自言自语般说:“一定要处罚他们,处罚他们……他们打我……”
两嫌疑人最终被抓。但警方将嫌疑人报批捕时却只能针对其抢劫环节,“强奸”事实却因《刑法》中无相关表述而无法追究。
我国法律中关于强奸罪的描述都是指违背妇女意志……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。这起男性受性侵害的案件该如何处理,引起了河北司法界的关注。
点评:这可真是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竟然能够轮奸一个男的,而且玩了之后,还不算强奸,只因为受害者不是女人,是男人。看来法律条文真的是需要赶紧修改了!不然又要有人钻法律的空子了。